开放性骨折的基本病因及症状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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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开放性骨折的基本病因  


1、直接暴力


(1)切割伤或穿刺伤:多为锐器或骨折断端穿破皮肤造成,创口较整齐,骨折多为单纯横断或斜行,创口污染不严重。


(2)绞轧撕裂伤:皮肤、肌肉等撕裂或剥脱,创口面积大且不规则,骨折多呈粉碎性,并可有皮肤缺损,且常合并深部软组织损伤,如肌肉、神经、血管损伤等,并有不同程度污染。


(3)撞击压砸伤:多见于交通事故,由于高速撞击、重物压砸等类似原因直接作用于局部所致。皮肤损伤不规则,深部组织挫伤较严重,骨折多呈严重粉碎型,正确判断皮肤损伤范围常较困难,严重者可造成创伤性断肢。


(4)枪弹伤:多为子弹或弹片所致的投射伤,创口大小、范围及深度等与投射物的速度和爆炸力强弱有直接关系。


2、间接暴力


是指力量通过传导、杠杆、旋转和肌收缩,使肢体远端因作用力和反作用力的关系发生骨折。如高处坠落时脚掌先落地,暴力向上传导,引起胫骨骨折,同时骨折尖端由内而外刺破皮肤,则可引起开放性骨折。


  开放性骨折的症状  


典型症状


1、局部症状


(1)疼痛与压痛:骨折局部常出现剧烈疼痛,移动患肢时加剧,同时伴明显压痛。


(2)局部肿胀与出血:软组织受损可引起水肿,患处明显肿胀;骨折时,骨髓、骨膜及周围软组织内的血管破裂,可引起出血;外伤后由于血红蛋白分解,还可出现紫色、青色或黄色的皮下瘀斑。


(3)功能障碍:骨折后,肢体可部分或全部丧失活动功能,同时由于骨折端异位,可使患肢发生畸形。


2、全身症状


(1)休克:骨折所致的出血是主要原因,尤其股骨骨折、多发性骨折等;严重的开放性骨折或并发重要内脏器官损伤,也可导致休克,甚至死亡。


(2)发热:若骨折出血量较大,可能出现低热,但一般不超过38℃;若出现高热,则可能存在开放性骨折合并感染情况。


并发症


开放性骨折可能会并发感染、重要内脏器官损伤、重要周围组织(如血管、神经等)损伤、骨筋膜室综合征等。